讓法治貫穿古城保護工作始終
發布時間: 2023-07-31 文章來源: 法治日報 作者: 黃愛軍
古城蘇州有2500多年歷史,是運河沿線唯一以“古城概念”申遺的城市,被授予全球首個“世界遺產典范城市”稱號。近年來,蘇州市切實踐行“讓法治成為蘇州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標志”,把法治貫穿古城保護和文化傳承工作始終。
一、堅持高位統籌,扛起城市歷史文化發展的蘇州責任
城市歷史文化遺產是城市文明的具體物證,是城市發展和地方精神的集中展示。文物古跡、傳統建筑、舊城街巷等物質遺存以及地域風情、民俗習慣、人文情趣等非物質傳承,共同構成了一座城市最為重要且與眾不同的文化品質。踏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我們越來越感受到,加強古城歷史文化保護,巧借古韻、妙開新篇,能夠使歷史和當代相得益彰、與未來相互銜接。
我們要堅持用“大蘇州”理念加強全域保護。具體來說,就是對歷史城區內現有園林等保護情況進行深入梳理,并整體考慮和優化交通組織、配套設施和商業布局。通過對古城內54個街坊及城外多個片區加強調研,在以法治思維保障挖掘歷史文化、優化功能業態、破除堵點難點上進一步下“繡花功夫”。在此層面上,通過大力培育優質法律服務產業、廣泛弘揚法治文化理念,幫助古城保護積極融入市域一體化和高質量發展大局,為古城修舊如舊、產業煥新出新提供更加堅實有力的支撐;始終以“群眾沒有不滿意”為目標,通過破解法治領域突出問題,吸引更多人來到古城、愛上古城、維護古城。
我們通過優化古城保護項目,在“關愛民生法治行”惠民實事中專門設置相關事項,將古城保護內容納入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法治監測和法治督察范圍,促進慢生活、雅休閑與法治化相得益彰。提升政務服務水平,進一步加大古城保護項目政策支持力度,在項目規劃、報建審批、土地利用等方面建立“綠色通道”,同時凝聚社會共識,通過發揮普法志愿者和社區“法律明白人”作用、壯大文保志愿者隊伍等方式,引導更多群眾依法參與古城保護,進一步激發全社會認同。
二、優化制度供給,夯實城市歷史文化保護的蘇州基石
蘇州成立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區十年來,我們深刻感受到,古城保護工作面臨著人口結構老齡化、文物古跡和古建筑保護修繕難度大、物質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后繼乏人等問題;同時,各部門存在“政策打架”的情況。這些都制約并影響了古城保護的整體推進,而構建高質量制度化保障體系正日益成為破解這些難題的“金鑰匙”。
要始終堅持以良法保障善治,以“三保護一規范”(即保護整體形態、保護典型景物、保護傳統文化、規范古城管理)為標準,逐步完善制度體系。蘇州市出臺了《蘇州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通過制定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和建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名錄,對區域內的蘇州園林、古建筑、古城墻、傳統民居等進行細致保護,形成關于古城保護的綜合性、統領性政策體系。為保護典型景物,陸續制定園林保護和管理、古建筑保護等條例;為保護傳統文化,我們制定了《蘇州市昆曲保護條例》《蘇州市地名管理條例》等;為規范古城管理,制定了《蘇州市旅游條例》等。在社會各界大力支持下,具有蘇州特色的古城保護地方性法規體系逐漸形成,范圍上涵蓋了蘇州園林及古村落、古建筑、古城墻等各領域,實現歷史文化遺存全方位保護。
立足于保護蘇州古城“水陸并行、河街相鄰”的雙棋盤格局和“小橋流水、粉墻黛瓦”的獨特風貌這一鮮明主題,蘇州探索古城保護立法項目“雙組長”負責制,“小切口”“小快靈”式立法成為共識。如針對河道保護,市人大常委會修訂《蘇州市河道管理條例》,細化河道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劃定標準,同時對弘揚蘇州水文化也作出具體規定;市政府通過《蘇州市江南水鄉古鎮保護辦法》等規章明確了治理河湖水系具體實施細則及問責辦法。
三、突出實踐創新,打造城市歷史文化傳承的蘇州樣本
蘇州是江南文化的根脈所在,我們在城市歷史文化傳承中形成了一些理念和經驗,比如堅持保護優先、利用第一,堅持規劃引領、依法保護,堅持以人為本、文化惠民,堅持活化利用、動態保護等。在創建文化旅游深度融合的國家文物保護利用示范區、打響“手工藝與民間藝術之都”、打造主題豐富、百館百態的“博物館之城”過程中,我們充分發揮全面依法治市“一辦四組”(即綜合協調辦、考核激勵組、執紀監督組、法治環境組、宣傳報道組)和政法部門作用,優化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普法領域服務保障,讓這些理念落地落實、固化長效,讓傳統文化資源更好地與時代同行、為人民服務。
古城保護有賴于政法系統和政府相關部門密切協作,不斷探索出具有蘇州特色的文化保護利用新模式。如為加強非遺保護傳承,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促進辦法等配套舉措,形成相對完善的政策體系。全面構建文物安全責任體系,建立文物與公安、消防等部門長效合作機制,健全考古出土文物和執法部門罰沒文物移交工作機制,加強文物保護領域違法犯罪打擊力度。全市政法機關與文物保護單位聯合開展古城墻巡護和文物資源保護,推動司法監督與行政執法有效銜接。
我們還注重發揮司法機關能動作用,全力提升古城保護水平。如市、區兩級法院牽頭涉古城旅游文化保護相關部門,打造“行業自律+公益約束+行政調解+司法保障”聯動解紛體系。積極發揮蘇州旅游糾紛仲裁中心作用,提升古城旅游糾紛化解質效。多部門開展“護航古城”專項聯合執法行動,重點整治“一日游”旅游消費亂象等。同時,注重培育群眾文化保護意識,依托蘇州市憲法宣傳教育館打造“非遺傳承·法潤青苗”青少年法宣品牌,開展法治非遺課堂系列活動。在保護過程中凸顯法治引領,開展大運河法治文化帶建設,加快大運河絲綢文化主題公園等創意產業項目法治保障基地建設,完善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服務體系,加強工藝美術品牌商譽保護,在非遺項目調查、申報、評選等環節加強法治宣傳。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推進文化自信自強。蘇州市將堅持系統整體的保護理念,構建科學高效的制度體系,不斷探索適應歷史城區整體保護的城市更新工作機制、政策措施、標準規范、方法路徑等,不斷凝聚全民參與的社會共識,充分整合法律服務資源,為重大文化創新工程和保護修復工程提供保障,推動古城保護和文化傳承書寫好法治化新篇章。
黃愛軍 江蘇省蘇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