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法學理論體系的建構
發布時間: 2023-08-30 文章來源: 江蘇法治報 作者: 池通 劉宏宇
作為新時代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理論成果,監察法學是紀檢監察學學科體系的重要構成。由于監察體制的特殊性,監察法學呈現理論基礎多維、知識體系交叉等特征。作為學科建設的核心內容,監察法學理論體系在知識結構、話語模式、實踐回應性等方面還存在不足。在新時代法學理論研究背景下,要堅持依規治黨與依法治國相統一,堅持問題導向,有效回應法治反腐和廉政法治建設實踐之需,系統闡釋監察權、監察制度、監察實踐等監察法學研究核心范疇,圍繞“監察法基本原理、監察組織論、監察職權論、監察程序論、監察權控制論、反腐敗國際合作論”六個方面主要內容展開,科學建構具有“中國邏輯”的監察法學理論體系。
監察法基本原理是建構監察法理論體系的基石。要牢牢抓住黨的全面領導這一“定海神針”,全面闡明“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監察體制構建和“一體推進三不腐”的邏輯與路徑,科學辨析監察權的屬性和功能,系統闡釋中國特色監察制度的理論根基和文化傳統、監察立法的價值遵循和監察法基本原則等內容。監察組織論旨在研究監察機關及其組織機制、人員構成等內容,監察機關的層級結構、產生方式、內設機構、領導體制、監察官制度等是監察組織論的主要論域。監察組織論要注重闡明紀委監委合署辦公的政治邏輯、歷史邏輯和實踐邏輯,由此揭示中國特色監察體制和監察法治體系的塑造路徑。
監察職權和監察程序是監察法從實體和程序兩個維度規范監察權的重要內容。監察職權論旨在研究監察機關的職責、權限以及監察范圍、監察管轄等內容。要準確把握監察監督、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調查以及監察處置的基本內容。系統闡釋十五項權限措施的內涵與適用條件,尤其是在中國特色監察法治視域下準確理解留置措施。要以“行使公權力”為基準厘定監察對象范圍,理解監察管轄原理和監察機關與其他國家機關管轄競合的處理規則等。監察程序論聚焦監察權運行的程序及規范要求,具體包括監督檢查程序、線索受理及處置程序、初步核實程序、監察立案程序、監察調查程序、監察審理程序、監察處置程序等,要注意處理與刑事程序的法法銜接以及與紀檢程序的紀法貫通等問題。
保障私權和規制公權是法治的兩大基本功能,監察機關擁有更為廣泛的組織和行動資源,為防止權力濫用,必須設計有效的法治控權體系。監察權控制論旨在研究如何實現對監察機關及其人員的法治化監督,主要涵蓋“對監察權監督的法理、對監察權的外部監督路徑、對監察權的內控機制、監察人員的行為規制、監察救濟與監察責任”等內容。腐敗是人類公敵,只有開展合作交流才能實現共贏,反腐敗國際合作論圍繞“反腐敗國際合作的基本原理和制度體系、反腐敗國際合作的工作職責和領導體制、反腐敗國際合作的程序性要求”等內容展開。